56次自学考试成绩已公布,如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,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、考籍证和应考通知单到本办填写表格,申请查分,每科20元。截止日期:2009年12月8日上午12时。查分范围是漏评、漏记、错记、错登、错合及录入差错等。凡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的问题,不属于查分范围.考生于12月15日开始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页上查询查分结果。部分考生的成绩中出现“?”字样,则表示该考生的成绩还在处理中。